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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寄出公開招標單
 公開招標是有效降低採購成本的方式。

◎公開招標須在報紙刊載3日以上,如共同經營班或共同採購
 代表的門前有公告的設施牌,也可在公告牌公告5日以上。
※請參考本手冊「投標須知表」。
6.開標須注意事項
(1)投標廠商在3家以上,才可開標。
(2)當眾宣布變更或補充事項。
(3)當眾打開標單並編號,交給經辦人員宣讀後,逐一遞交主
  持人、監辦人簽字。
      (4)不符規定或無法辨識的投標單應剔除。
      (5)各投標單所報之總價應公告於黑板,並記錄於開標記錄簿。
      (6)各投標單均高於底價時,可當眾請各供應商再投標。
      (7)2家或2家以上供應商低於底價,可要求這幾家廠商當場競標。
  ※請參考本手冊「決標記錄表」。 ※投標未達3家,可改採議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