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環境條件

環控農業工程人員所需具備之專業知識與工業界之工程人員並無二異,惟其主要的應用對象在動、植物及農、畜產品等。農業環控系統的設計需要工程人員澈底瞭解系統內生物與環境間之互動關係,從而創造一合宜之環境以利生物之生長、繁殖,或農、畜產品之儲藏、運輸。

環控對象所處之外在條件,必需維持在某範圍內才會成長茂盛、維持產量或保鮮。此些環境條件包括:空氣溫度與濕度、環控對象之體溫度與濕度、二氧化碳含量氨含量(畜舍)太陽輻射能、根系營養液(溫室)等。控制這些參數後,即可在環控對象之周遭提供適當之『微氣候』。以溫室為例:微氣候包括:植物之上方、頂層葉冠部、底部及根部等區域。

植物上方、頂層葉冠部與底部之環境因子包括:

輻射環境太陽或人工光照之能量、品質或光譜分佈狀況以及光照時間等。
氣體環境水蒸氣、氧氣、二氧化碳及其它如乙醚、二氧化硫等不良氣體。

植物根部之環境因子則包括:

氣/液環境水與氣體之比例、營養溶液之可利用分佈與施用時間。
養分環境礦物質含量、鹽分及生長基質與營養液之pH值。
物理環境根部基質物之物理性質包含陽離子交換能力、持水能力及密度等。
生化環境有機廢棄物之清除及有益之微生物。